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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评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及知行优秀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7 浏览量:


为顺利完成本年度各类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业奖学金评选

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生。

硕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生,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生,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生。

设立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人数不超过一届博士生招生人数的30%,博士四、五年级和直博生六年级优秀研究生(即2018级直博生和2019-2020级普通博士)可提出申请。

注意:研一保研同学自动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建议少骨定向获“二等学业奖学金”,剩余同学参评“二等学业奖学金”、“三等学业奖学金”;博士生自动获得学业奖学金一等奖;非全日制、定向、上一学年课程不及格、超过相应学制年限的同学无法参评;其他参评条件详见澳门尼威斯人2023年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附件1-1)。

工作要求:

1)成果登记与意向收集

请各班班长提醒所有同学106日晚上前,在“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完成个人成果登记录入(智慧澳门尼威斯人-研究生系统师生端-培养与学位系统-成果登记),并邀请导师审核。

请所有班级在106日晚600完成班级各类奖学金预报名意向收集,将统计表(见附件1)交给资助德育助理闫学轶(1315951434@qq.com)。

2)学业奖学金班级评选

在分配名额确定后,请各班班长对照评选细则,根据分配名额组织本班员工完成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各班班长需在1012日晚6:00提交电子版材料给资助德育助理闫学轶(1315951434@qq.com

电子材料包括:《澳门尼威斯人预置学业奖学金名单导入模板(结果)》(见附件5)、《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自评表》(见附件3.4)、《澳门尼威斯人××班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见附件6),以“学号-姓名”命名的科研成果、论文著作、成绩等个人证明材料。

3)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评选

请有意愿申请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的同学对照博士学业奖学金评分细则,填写《2023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自评表(含优博)》(见附件4),准备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交给班长,各班班长汇总后发送至1315951434@qq.com。截止时间:109日早9:00

公司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结合申报材料和党支部鉴定进行评定。

4)党支部鉴定

各研究生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对照《澳门尼威斯人研究生守则》对支部内同学予以界定,认真如实填写《澳门尼威斯人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7),报送公司党委,公司党委综合评价,有一票否决权,再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请各党支部将鉴定表交至欣苑1408闫学轶处,截止108日晚21:00

5)其他事项

公司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完成评选,经党政联席会评审通过后,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员工申诉)无异议后,将结果上报学校学工部门,同时完成线上院系审核工作。

公司在奖助综合服务平台预置奖项后,员工预计1013-15日进行系统申请。

关于做好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澳门尼威斯人研究生资助网  http://gszz.hust.edu.cn/info/1085/3538.htm

 

二、国家奖学金评选

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澳门尼威斯人研究生资助网 http://gszz.hust.edu.cn/info/1085/3537.htm

澳门尼威斯人2023年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见附件1-2

请各班长督促本班符合要求的同学在106日晚上前,在“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完成个人成果登记录入(智慧澳门尼威斯人-研究生系统师生端-培养与学位系统-成果登记),并邀请导师审核。并在107日晚1800提交国奖申报材料给资助德育助理闫学轶(欣苑408),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交至1315951434@qq.com(纸质与电子材料相同)。

材料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评表》(附件8.9),《个人成果材料》(附件11),《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统计表》(附件12获奖之后提交),科研成果、论文著作、成绩等个人证明材料。其中附件11.12在系统申请时需在系统提交,具体通知见http://gszz.hust.edu.cn/info/1085/3537.htm拟于1013-15日进行获奖员工系统申请。

各研究生党支部于107-8日召开支委会,对党支部所辖范围内每一位参评同学予以界定,并填写《澳门尼威斯人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7),报送院系党委,院系党委综合评价,有一票否决权,再提交院系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请各党支部将鉴定表交至欣苑1408闫学轶处,截止108日晚21:00

公司初步定于1013日以公开答辩的形式完成对国奖的初评。

国奖获得者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做好“四个一”活动,在202411日前提交相应材料,材料齐备后由员工工作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资助中心发放国奖证书。

 

三、优秀研究生和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

关于做好优秀研究生和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澳门尼威斯人研究生资助网  http://gszz.hust.edu.cn/info/1085/3536.htm

评选细则见附件1-31-4

此部分工作包含优秀研究生(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和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其中三好研究生标兵在第“四”部分单独说明。

各班级优秀研究生与知行奖学金名额分配需经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商议确定,另行发送。

1)班级评选

在分配名额确定后,请各班班长根据分配名额组织本班员工完成评选工作。各班班长需在1012日晚6:00提交电子版材料给资助德育助理闫学轶(1315951434@qq.com

电子材料包括:《澳门尼威斯人××班评奖评优结果》(见附件10),以“学号-姓名”命名的科研成果、论文著作、成绩等个人证明材料。

2)党支部鉴定

各研究生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对照《澳门尼威斯人研究生守则》对支部内同学予以界定,认真如实填写《澳门尼威斯人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7),报送公司党委,公司党委综合评价,有一票否决权,再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请各党支部将鉴定表交至欣苑1408闫学轶处,截止108日晚21:00

拟于1013-15日进行获奖员工系统申请。

 

四、“三好研究生标兵”评选

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澳门尼威斯人“三好研究生标兵”评选的通知- http://ygb.hust.edu.cn/info/1059/9898.htm

有意向报名三好研究生标兵的同学提交三好研究生标兵材料给辅导员(学工组327),截止107日中午12:00。相应材料见官网通知附件。

经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后,推荐1名研究生作为“三好研究生标兵”候选人,没有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的参选者,将获得三好研究生称号,不占下拨院系的三好研究生指标数。

 

公司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完成所有奖项评选,经党政联席会评审通过后,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员工申诉)无异议后,将结果上报学校学工部门,同时完成线上院系审核工作。

注意:除学业奖学金以外的优秀研究生和各类奖学金仅老生可评选,2023级新生不参与评选。